咸宁市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 进一步改善工期质量
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咸宁市全面展开黄标车专项淘汰整治行动,为加快建设中国中部绿心提供支撑
落实政策加速淘汰 9日,市交警部门在城区多个路口执勤,对黄标车闯入限行区域、无环保标志车辆进行查处和现场教育。
据悉,咸宁市以城市中心区、居民生活区、医院、学校为重点,科学划定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在进入中心城区的贺胜路、南外环、西外环、 107国道口等主干道上设立执勤卡点,对违规进入限行、禁行区的黄标车,开展设点守线包片排查。
同时,加强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不检验即出具报告、替检代检、篡改伪造数据等严重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对在用黄标车的企业单位,派人上门动员,要求其依照有关政策规定率先在年内淘汰;属于个人的车辆,通过公告邮寄、短信、电话及上门动员等方式,明示黄标车淘汰政策,督促车主尽快完成淘汰。
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营运机动车,我市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注销收回或公告作废车辆道路运输证,严格查处报废车上路。
污染严重加紧治理
咸宁市大气环境中,氮氧化物的浓度相对于其他气态污染物偏高,其中近4成的氮氧化物是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黄标车作为高污染排放车辆,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元凶”。
“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其排放的污染物中,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及细颗粒物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形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因素。
黄标车是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据了解,2016年,我市黄标车淘汰任务量为3006辆,这些黄标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占全市汽车尾气污染总排放量的一半以上。截止9月30日,全市已淘汰黄标车1770辆,工作任务较为紧迫。
部门联手齐抓共管
打好黄标车淘汰整治攻坚战,是咸宁市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咸宁市建设中国中部绿心的重要支撑。
空气质量是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黄标车扬尘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整合部门力量,从源头开展长效治理。
公安交管部门管理黄标车限行,并将本地黄标车车辆信息明细数据提供至信息共享平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查处黄标车非法运营,督促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机动车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商务部门监督管理报废汽车的回收、存储、拆卸等环节,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流向市场;环保部门严格机动车排放检测,将黄标车数据信息与各排放机构对接,推进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我市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大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