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汽车互联网广告要留点心 虚假宣传成广告投诉重灾区
近1/4广告投诉指责商家虚假宣传
互联网如今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化销售渠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从网上购买汽车。不过,对于互联网汽车广告信息,消费者还得多留点心。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汽车互联网广告真实性专题维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通过利用网络技术采集互联网汽车广告的相关数据和对相关数据的整理和分析,总结出了近两年互联网汽车销售广告数据采集情况、互联网汽车广告主涉嫌无照经营情况以及互联网汽车广告投诉情况。
《报告》指出,超过一成广告主涉嫌无证经营,而在汽车相关广告投诉案件中,有近四分之一的投诉指责商家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而从被诉主体和被诉内容看,二手车市场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的占比较大,且呈上升趋势,亟待规范化管理。
汽车互联网广告广东占比最高
《报告》显示,从互联网汽车销售广告数据采集情况显示,2016年12月~2017年1月期间通过网络爬虫技术采集到的互联网汽车销售广告为15.8万条,涉及广告主共8340家。从采集的互联网汽车广告的发布时间来看,大多为最新发布的广告,其中2017年1月份发布10.4万条,2016年发布4.7万条,2015年发布7348条。
与此同时,从互联网汽车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区来看,东部地区互联网汽车广告发展繁荣,广告量达8.1万件,占全国的51.5%。从互联网汽车广告的发布省市来看,广东、江苏、浙江三省的互联网汽车广告过万条,分别为1.6万条、1.6万条和1.1万条,分别占全国互联网汽车广告的10.4%,9.9%和7.1%。
从汽车品牌来看,采集到的汽车互联网广告涉及的品牌有106个,其中发布广告数量前30位的汽车品牌广告数量占比达到78.8%,前十位的汽车品牌广告数量占比达到43.4%。其中发布广告数量较多的汽车品牌中,大众、别克、丰田位于前三位,分别为13307条,8579条和7867条,占互联网汽车广告的比重分别为8.4%,5.4%和5%。
无照经营主要涉及价格优惠
根据互联网汽车广告主涉嫌无照经营情况,有超过一成的汽车互联网广告主涉嫌无照经营。
《报告》指出,采集的互联网汽车广告涉及企业共8340户,与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匹配后,共有1293户企业未匹配上登记信息,涉嫌无照经营,占比为15.5%。从匹配上的企业的行业分布来看,94%的广告发布企业从事批发和零售业,3.8%的企业属于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开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销售、维修业务。
从未匹配上企业的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的占比较高,为53.9%,中、西部各占两成左右,东北地区占6.9%。但从各地区的未匹配率来看,中、东部地区较高,均接近20%。其中,海南、北京、广东较高,分别为35.9%,32.2%和26.7%;东北、西部地区的未匹配率低于中、东部地区,分别为16.5%和16.7%。
分省市来看,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分散在全国各地,其中14.9%集中在广东省,占比最高。其次是北京市,占8.5%;江苏第三,占7.6%;前十省市合计占比65.3%,与其发布的广告量(65.2%)成正比。
调查发现,这些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户均发布近20条广告,九成以上与价格有关,其中3/4的广告明确有价格优惠、直降、购车优惠多少元等内容,另有小部分广告以购车有礼品赠送等吸引消费者,还有不少以热销、车源充足、现车等信息为广告内容;只有不到1%的广告涉及购置税等问题,主要从购置税全免、购置税减半等方面来促销。
在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涉及的汽车品牌中,本田、日产排前两位,占比分别为13.5%、11.7%。
虚假宣传成广告投诉重灾区
在汽车相关广告投诉案件中分析,有近四分之一的投诉指责商家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投诉的主要问题主要为实际配置和性能与网络宣传不符,占比为31.0%;宣传促销方式与实际不符,占比为28.6%;利用微信等方式帮助宣传,商家不兑现承诺的投诉,占比为19.0%;而二手车已行驶里程或过户等信息与网络宣传不符,占比为9.5%等。
而从被诉主体和被诉内容看,二手车市场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的占比较大,且呈上升趋势,亟待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