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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驰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 存巨大安全隐患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添加人:中汽联--徐铭 更新时间:2017-01-11

 

       时速达到机动车标准、无证无照随意上路、缺乏产品技术标准、安全防护措施落后……老年代步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近日,国家层面首次把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定义为机动车更是引发热议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在不少地方越来越常见,且数量有激增的趋势。然而,老年代步车在给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却也因不用驾照、不用上牌等因素成为“安全陷阱”。
  去年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曾表示,目前80%的电动自行车都存在“超标”问题,主要表现为车速快、产品质量差,电动三轮、四轮车实属于机动车,但飞驰在非机动车道上,安全隐患较大,监管也相对薄弱,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把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定义为机动车。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也表示,早在2013年,该协会就曾发布“老年代步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消费警示。但如今,代步车非但不仅没有退出市场,使用地区、人群、数量反而不断扩大,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全国消协组织收到有关代步车质量安全的咨询和投诉也越来越多,其中不乏导致消费者人身伤亡的恶性案件。
  对此,中消协呼吁,有关部门应从源头上加强对代步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对市场进行规范,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格权益。
  有关业内专家则表示,机动车时速达到机动车标准,安全防护措施却比较落后,产品技术标准和监管政策也处空白地带,相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标准对代步车进行规范。
  商家诱导下,老年代步车热销
  “只要开车上路就会发现许多老年代步车,车型花样百出。说它是机动车可是无牌照,说它不是机动车可它又有四轮还能上路。老年代步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跑乱停,有关部门就不管管吗?”日前,湖南益阳的龚先生发微博吐槽说。
  1月7日,记者在微博搜索发现,不少网友都对街头频频出现的老年代步车表示质疑。但与网友的质疑相对应的是,不少商家以“无需驾照、无需上牌”“价格低廉”“孝顺父母”为噱头,诱导消费购买。还有不少商家为迎合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模仿宝马、路虎等国际品牌车企制造大量的“山寨”老年代步车进行销售。
  因此,当下,老年代步车在不少城市都处热销状态,甚至还有不少年轻人购买。
  记者注意到,这些外形各异的老年代步车,价格从8000元到6万元不等,主要分电动助力和燃油助力两种,有三轮的也有四轮的。
  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采访发现,该小区里停放着多辆四轮代步车。一位老大爷告诉记者,他的车牌被儿子用了,而代步车不用牌照,他就买了一辆方便接送孙子上学。
  事实上,真正的老年代步车是一种医疗器械,车速基本控制在每小时10公里之内,且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然而,现在市面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虽然挂着代步车的牌子,但内部刹车、油门、挡位却一应俱全,俨然是机动车的配置,而且速度多在40~50公里/小时之间,最高可达80公里/小时。
  存巨大安全隐患
  2014年,安徽省一位残疾老人驾驶“温心”牌四轮助残代步车发生交通事故,老人与妻子在事故中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公众对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的担忧。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老年代步车违规生产、违规上路问题十分突出,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在生产端,不久前有媒体调查老年代步车的生产环节发现,在山东一些地区,打着“新能源车”“内燃观光车”等擦边球生产代步车已形成聚集效应,还有部分企业不仅无证经营且工序简陋,通常买个电机、装个车壳即可出厂。
  在使用端,由于很多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者没有经过专门的驾驶培训,他们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并不熟悉,导致老年人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发生闯红灯、占用快车道不避让、乱掉头、越线停车、违法乱停放、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此外,老年人的视力和身体控制能力比较差,一旦遇到突发情况,也容易引发事故。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代步车在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标准等方面较为落后,消费者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2016年12月29日,中消协公布的三款老年代步车碰撞试验显示,提请检测的“大阳”“雷丁”“金马”三个品牌电动车,均存安全隐患。在相关安全性碰撞试验中,前排乘员颅骨、肋骨骨折风险较高。
  其中,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阳牌代步车,车内模拟驾乘人员的假人头部受伤严重,前座发生位移,导致胸部受伤;山东梅拉德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雷丁牌代步车,前置电池盒电动机结构入侵乘员舱,假人头部撞击方向盘;徐州恩莱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马牌代步车,不仅没有配备安全带,碰撞过程中座椅也与车身脱离,假人直接撞击方向盘和风挡,而且前排内饰破裂产生大量碎片,可能导致实际人员大失血。
  亟待出台标准进行规范
  交警部门表示,老年代步车只是一种商业叫法,是商家打法律擦边球,在交通管理及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老年代步车”的概念和界定,这也使得低速电动车与电动轮椅都称自己为老年代步车。
  事实上,随着老龄社会程度的日益加深,老年群体的代步出行已呈刚性需求。
  中国老年电动代步车协会会长张滌华认为,目前国家并没有对低速电动车进行规范,使得行业产生乱象,呼吁尽快出台规定治理,并不是禁止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与使用,而是在于加强行业规范。
  “老年代步车就应专为老年人设计,其中最高速度不超过10km/h与采用电磁刹车这两项硬性标准是需要标明的。市场上的低速电动车,打着老年代步车的旗号,却没有一项是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政府在管理上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和政策,使老年人出行更有保障。”张滌华说。
   当然,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有了标准只是一方面,真正治理好代步车还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到位。如质检部门要把好生产质量关,对不符合标准的老年代步车禁止生产;工商部门要把好销售关,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老年代步车禁止销售,尤其对夸大宣传的经销商要加大查处力度;交管部门要把好上路关,加大对违法上路老年代步车的查处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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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速电动车行业洗牌加速到来
  一般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但是,只有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登记范围之内的机动车,车管部门才给予挂车牌,不少厂家生产的“老年代步车”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技术检测,也不在相关部门公布的上牌登记目录范围内,因此就无法挂车牌。
  即便如此,据业内估算,2016年,国内低速电动车整体销量或超100万辆。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11月,山东低速电动车产销量分别达到54.61万辆和54.2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4.4%,预计全年将突破60万辆,此数据还仅是“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22家企业的情况。
  对低速电动车产业而言,在销量迅速增长的同时,随着新要求的确定,未来发展也充满不确定性,行业洗牌恐加速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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