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最高,或至行业重新洗牌
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令业界翘首以盼的政策,在2016年末,姗姗来迟。
不过,这份政策对认真研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依然可以说是利好,但让过去投机、骗补的汽车公司心灰意冷。
汽车K线认为,此次一方面对补贴应用进行调整,另一方面,还落实了责任和惩戒机制。这将助力中国新能源汽车肃清初期发展阶段的毒瘤,有利于长远的发展。新政策的导向意图,也将使新能源汽车行业面临洗牌。
首先,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这与以往的“一刀切”,不一样,将随着新能源汽车整体水平提升,淘汰落后的新能源汽车,加强企业的紧迫感。杜绝领着补贴,却不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的企业产品拖累市场。
所谓提高门槛,一是增加整车能耗要求。纯电动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不同,增加相应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要求;纯电动专用车按照车型类别增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吨百公里电耗等要求;进一步提升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
二是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提高纯电动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续驶里程要求,适时将新能源客车续驶里程测试方法由40km/h等速法调整为工况法;逐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
三是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
五是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何为动态调整?
就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此举将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通知》指出,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
因此,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分档累退方式核定。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细方案附后)。
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不仅如此,本次调整还涉及了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除了对补贴应用的调整,还规定了落实推广应用主体责任和建立惩罚机制。
一者,落实了生产企业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今后生产企业要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同时,新出厂车辆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2016年及以前已出厂或销售车辆,为用户提供无偿加装服务;对销售给个人消费者的车辆,在信息采集和管理上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二者,落实了地方政府是实施配套政策、组织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尤其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把关不严的责任人予以追究,加大对骗补等失信企业处罚。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推广情况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四部委明确,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施限行限购政策。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目录》,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品牌车辆及零部件、外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
三者,落实了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推广应用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建立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并通过该平台对新能源车辆(私人购买乘用车可视情况适当放宽)推广应用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省级有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核查、抽查。
今后,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予以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
同时,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对协助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能源乘用车靠限购的局面估计在2018年改变。新能源车销售效果是看补贴后的综合情况,限购城市的牌照价值和购车机会组合的地方隐形补贴,是促进新能源乘用车发展的重要支撑。
因此,或许新政策对比亚迪(SZ.002594)等传统较强势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影响不会过于明显,但是其补贴减少,将让企业成本或者消费者购车成本增加。
2016年,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基本上靠限购市场的销售,尤其是北京限购下的电动车的指标有6万个,直接推动北京1~8月电动车销量占全国一半。
不过,崔东树认为,2017年的新能源乘用车面临大城市销量的尴尬,但随着新能源车和油耗积分的双积分政策整合推动,应该在2018年的乘用车车企产销新能源车的热情会释放,带动乘用车成为新能源车的主力。
然而,混合动力汽车最近也正在悄然抬头,或许存量市场更会受到主机厂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