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市场交易量有望破千万 距离成熟期还有多远?
近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16年前10月全国二手车市场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中国二手车市场累计交易量达827.7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9.57%。流通协会二手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谢燕鸣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距离今年结束还剩11、12两月,从目前形势来看,今年国内二手车市场交易量将有望突破千万辆大关。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公布的数据,今年10月,全国二手车市场交易量为88.51万辆,较上月下降0.89%,较去年同期增长22.89%,总交易额达509.55亿元。
从区域分布来看,华东地区交易量占比最大,达到31.39%;其次为中南地区,占比20.9%;华北地区交易量占比18.63%;西南地区占比15.23%;东北地区占比8.06%;西北地区占比6.04%。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交易量占比超过总交易量的一半。单月中,青海省二手车交易量较上一月增长超过千辆,增幅大于40%。
在各类车型中,基本型乘用车(轿车)仍然是二手车市场上的主要流通车型,占比60.07%。二手SUV车型和MPV车型交易量分别占比7.35%和6.85%。
从使用年限来看,3-6年是10月二手车市场上交易量占比最高的车型类别,达到49.8%。其次为6-10年使用年限的车型,占比21.88%;3年内占比21.42%;10年以上占比7.63%。
10月,价格区间在3万-5万元的二手车成交最多,占总交易量的23.03%。8万元以下的二手车交易量占比达到65.01%。相比今年9月,10月二手车交易价格呈略微下降态势。而在北京、浙江等地区,二手乘用车交易均价已经超过11万元。
尽管二手车市场规模正在持续扩张,但一些历史“沉珂”却使该领域的蓬勃发展充满了不确定性。
中国二手车市场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1998年,国家贸易部发布《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确定建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原则上每个地级以上城市批准设立一个。在此之前,二手车市场交易主要以“车贩子倒车”为主要方式,从这一阶段开始,秩序混乱、诚信度差成为二手车市场的最大痛点。
2005年10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发布,中国二手车市场开始向规范化发展转变。虽然二手车市场开始出现品牌专卖、大型超市、连锁经营等经营模式,也相继出现了二手车经纪公司以及二手车拍卖、置换、租赁业务等交易模式,但长期形成的以有型交易市场为主体的流通特征并没有改变。而作为非标品化产品的二手车,又始终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无法形成健康、有序的成熟市场。
随着互联网与越来越多产业的融合,二手车电商一度被寄予厚望,能够改变目前二手车市场的交易乱象。但由于二手车“一车一况”的非标品化特性,以及二手车交易与服务场景对于线下的重度依赖,都使二手车市场的“互联网+”道路困难重重。
今年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行业年会的二手车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上,二手车电商平台车猫网首席市场官朱旻发言称,目前线下的二手车车商与互联网平台仍处在割裂状态。
一方面,类似车猫网这样的二手车电商平台,曾经试图通过补贴消费者,来形成诱导,“让消费者觉得我们平台有很便宜的车卖,”朱旻说。“结果发现做了一个月就做不下去了。为什么?因为这些便宜的车永远都是被车商朋友抢掉的。车商决定这个车是便宜还是能赚到钱,只需要1到5分钟的时间,而消费者需要1-2周的时间。就是说其实消费者对价格并不是想象的那么敏感,决策周期很长。”
另一方面,车商与互联网平台的几种合作模式,都尚未得到预期的收效。一种车商和信息类平台合作,车商通过平台发布车源、投放广告,以此获得新的车源和客源。“但是做着做着就会发现,到底能带来多少客户并不知道,带来的客户也不一定能成交,这个是他们比较困惑的,”朱旻补充道。
第二种是与百度、腾讯这样的应用类平台合作,可以提高车商的日常经营管理水平,但是并不一定能达到预期。
还有一种是交易类平台,即所谓的“中介帮买”。“你不会卖车、交易效能不是太高,我来帮你出点子,甚至直接帮你做交易。这种平台车商很欢迎,”朱旻说。“但是做着做着发现:好卖的还是好卖,不好卖的还是不好卖,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
在其看来,正是二手车的非标品化造成了上述困境,也使二手车的服务环节过长,难以形成规模化,管理成本高、盈利艰辛。因此,破局二手车市场的关键,便落在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交易环境、将非标品化的二手车标品化上面。这也是包括车猫网在内的二手车电商平台,以及宝马等品牌二手车开始着力“认证二手车”的重要原因。
朱旻举例说,台湾地区二手车市场上,认证联盟体系的二手车占9成以上交易规模,并且超过8成通过互联网交易。“他们的模式就是联盟把车认证好,二手车商挂到网上去,客户信任认证品牌,只需谈价格多少,保险、金融怎么做,决策非常快。”
“有可能未来技术、(数据)系统发达了,不需要做认证这件事了,只要简单地查一下,输个密码查一下,所有的信息都透明了,那其实也是一种标品化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