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八条”反响平淡:诸侯经济继续阻碍二手车流通
“ 国八条 理论上到现在已经可以遍地开花,但遗憾的是到今天为止,全国299个限迁城市对 国八条 做出积极回应的,寥寥无几。” 6月3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沈荣表示。
今年3月25日,为响应政府工作报告中“活跃二手车市场”,《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令第303号),在该文件中,国务院给出了八条建议(以下简称“国八条”)。
为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国八条”要求各地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施地区封锁的规定》,要求各地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
其中,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其中除了国家重点环境防治区域(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9个城市)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31前予以取消。
事实上,据流通协会的统计,截至5月31日,明确出台取消"限迁"的政策地方只有伊犁和兰州,6月1日辽宁葫芦岛宣布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随着新疆伊犁、兰州、玉林、葫芦岛等几个城市陆续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之外,贵州成为为数不多的取消限迁的城市。
与这些积极响应的城市不同,更多的地方政府选择继续观望,并以“污染环保”为由继续限制外地二手车流通。不过也有人质疑,限迁放开后也没有具体措施评估污染问题,国家无法以强制性命令的形式推出该政策。
“去年,国务院303号文件出台反对行政垄断,明确了产品从异地流动到本地要采取对等标准,各地不可歧视。地方搞两种标准,是对消费者的歧视,伤害了 消费者的权利。不管是国务院令,还是法律,还是指导意见,只要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只要是国家的文件,就应该百分之百执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 肖政三表示。
他认为,限迁政策与国务院303号文件和“国八条”是相悖的,应坚决予以取缔,而且限迁政策已被写入《汽车反垄断指南》当中,地方政府继续实施“双重标准”,便已涉嫌“行政垄断”。
对着打着环保名义的地方企业,沈荣提醒到:“车在某地,确确实实会直接的对某地带来所谓的污染,但空气是没有地域性的,空气流动不按照省市界限固化,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打着环保的名义继续实施限迁的地方,是否有科学依据,值得探讨。”
限迁政策没有得到改善,这直接影响到了4月份二手车的市场表现,二手车市场表现平淡并出现了“回调”局面。
2016年4月,全国二手车市场交易量为85.53万辆,环比下降3.25%,交易金额为470.33亿元,环比下降5.44%。同时,4月份二手车全国转籍率仅为21.25%,这与国八条相关政策要求还存在非常大的距离,二手车全国大流通的愿景依旧遥远。
“我走访的地区都呈现三、四、五月份逐级下降的态势,情况并不乐观。因为气候条件的约束,七八月份是二手车交易不够活跃的阶段,但是今年3、4、5月 份逐级降低的现象的出现,是有悖于二手车市场季节性变化一般规律,有惜售的原因,我想更多的还是源自于二手车市场整体环境没有得到大家所期待改善的状 况。”沈荣称。
对此,流通协会呼吁,限迁地方政府应尊重市场,在二手车“限迁”问题上严格落实解禁要求,让国家政策不打折扣,让市场活力得以释放,为二手车市场营造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
或许,对于打着环保名义继续实施限迁的地方政府,最大的理由应是“损害自身利益”。
为改变“诸侯经济”互相封锁、各自为政的局面,沈荣在会后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将现有二手车增值税制度上升为“国税”;二是,为了长远的国家利益,二手车输出地政府可设立“环保基金”,给予输入地相应的“老旧车辆转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