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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止 取消份子钱或为网约车让路?
文章来源: 添加人:中汽联合会 更新时间:2016-03-22
人民网记者从住建部官网获悉:住建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自3月16日起施行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此次废止将为全新的网约车管理办法和出租车份子钱改革让路。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月16日予以发布,决定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于1997年12月颁布,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已不适应当下形势。
在2016全国“两会”记者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目前,交通部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推动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实施。
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杨传堂表示,目前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杨传堂表示,我国不会对网约车“一禁了之”,依法合规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未来,私家车通过转化途径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后,就可以运营拉客。
对于当下的出租车份子钱制度,杨传堂表示,将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