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汽车尾气治理 交通部研究建立汽车检测维护制度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目前,交通部正在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汽车检测维护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成套先进技术,发挥汽车维修行业作为"汽车医院"的突出作用,加强对汽车尾气的治理。
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3月23日在交通部2017年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9年开始,交通部就对营运车辆实施了油耗准入制度,出台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经过测算,油耗准入制度实施以来,全国营运车辆累计减少燃料消耗980余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00余万吨。
今年3月22日,交通部研究通过了《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养护、运营、管理、服务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吴春耕表示,2017年,交通部将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推进结构性减排。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客运方面,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鼓励慢行交通,倡导绿色出行;货运方面,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同时,完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通过提升交通运输运行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二是加强管理性减排措施。印发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在国内首次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强化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目前,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水域的核心港口,船舶在停靠期间使用的船用燃油硫含量不高于0.5%;出台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推动船舶节能减排和航运绿色发展;积极配合有关部委开展了《船舶用燃料油》等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执法工作。同时,还将继续深化互联网+物流配送、互联网+公共交通等,推动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三是提升技术性减排水平。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支持在城市公交中应用新能源、清洁燃料车辆。明确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将达到20万辆,新能源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累计达到10万辆。在船舶与港口推广液化天然气(LNG)和岸电技术,在干散码头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