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重庆出台补贴细则2017年淘汰约2.73万辆“黄标车”
文章来源:新华社 添加人:中汽联--徐铭 更新时间:2017-02-15
新华社重庆2月14日电(记者周凯)记者14日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重庆市环保、财政、公安等部门日前出台了《重庆市主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市级财政奖励补贴实施细则》,通过补贴递减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2017年重庆市将淘汰约2.73万辆“黄标车”。
重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奖励补贴以季度为周期进行申领,且以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上机动车注销日期为准核定市级财政补贴标准。2016年,各型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奖励补贴标准区间为每辆车1000元至3600元不等;自2017年第一季度起,每季度各型黄标车提前淘汰市级财政奖励补贴标准按照2016年市级财政奖励补贴标准的10%递减。
其中,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补贴的黄标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2016年1月1日(含)后转入重庆主城区的黄标车及2016年1月1日(含)后机动车所有人户籍或单位注册地址由主城区外变更至重庆主城区的黄标车不予补贴。
《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车主或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到机动车注册登记地设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当地在收到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财政补贴资金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指定账户。
黄标车即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016年重庆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48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