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进一步加强防治机动车污染、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污染
深圳市环保大会对深圳“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市政府提出大气质量与国际高标准对接的工作目标,环保专家建议,接下来深圳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臭氧污染防治,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有的放矢实现高水平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环境与能源学院教授黄晓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3年《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以来,深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在全国特大城市中率先实现达标,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日,深圳市政府又提出了新一轮的大气质量提升计划,力争2020年PM2.5年均值降低至25微克/立方米,看齐欧盟标准,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标志意义的目标,对于深圳市持续提升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环境竞争力大有裨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今后深圳有三项工作非常重要。
黄晓锋说,首先,机动车污染不仅要控制增量,还要着力降低存量。深圳市机动车保留量高达350万辆,对PM2.5“贡献”超四成。纽约、巴黎、东京等地的发展经验表明,机动车尾气对特大城市大气污染具有主导“贡献”。除了继续提升燃油标准外,控制柴油机污染及有效的绿色交通规划和公交、公务、环卫车电动化是深圳市降低已有机动车排放水平的重要措施。
“其次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防治。”黄晓锋说,深圳市在全国较早开展了VOCs防治工作,但是由于VOCs来源分散、排放量大,彻底改变其排放现状还需时日。高浓度的VOCs水平不仅对空气中另一种有害污染物—臭氧的形成至关重要,而且能够直接转化为PM2.5中的有机物,加剧PM2.5污染。北大深圳研究生院的观测分析表明,过去几年中深圳市PM2.5中有机物是下降最慢的组分。
“第三是高度重视臭氧污染的科学防治。”黄晓锋说,臭氧的超标率在过去3年中持续走高,并于2015年超过了PM2.5超标率,成为深圳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实际上,上世纪末欧美发达国家亦经历了PM2.5下降后臭氧污染加剧的过程。因此,深圳要吸取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教训,对深圳市臭氧污染的来源和演变趋势进行深入评估,加大大气氧化性的过程和机理研究,筛选出最有效的本地污染源排放调控策略,更有的放矢实现高水平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