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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一年 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幅度减半
文章来源:汽车之家 添加人:中汽联--李姿峣 更新时间:2017-02-14
日前,财政部公布的财税[2016]136号文件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购置税优惠从之前的5%改为按照7.5%来征收,依旧低于原本10%的基本税率。这里的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同时,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减征范围具体包括:
(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四)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另外,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将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