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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珠海强制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超标可举报
文章来源:珠江晚报 添加人:中汽联--徐铭 更新时间:2017-02-08
记者从珠海检验检疫局获悉,《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五标准)已于1月1日起在全国强制执行,标准规定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均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同时原93、97号汽油被92、95号汽油全面替代。该局表示,针对以上标准目前已增强反应措施,要求珠海各分支机构加强进口汽车后续监管。市民一旦发现市面上存在进口排放超标汽车的行为,可向珠海检验检疫局举报。该局投诉举报热线为12365。
珠海检验检疫局还指出,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污染物排放超标进口机电产品的警示通告,显示2016年以来各地检验检疫局在执法工作中发现多起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等进口产品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