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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三级联网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 添加人:联合会--徐铭 更新时间:2016-07-21
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我省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提升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服务质量,做好便民服务工作,省环境保护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做好便民服务的通知》。
据了解,《通知》明确,各地应按照市场需要和便民原则合理设置环检机构,避免行业垄断,防止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各市(州)环保部门要加快建成市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力争在2016年底前实现“省-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三级联网。全省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做好质控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通知》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检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着力整治机动车环保检验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